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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89号委员提案复文摘要

时间:2015-12-31 08:48 来源:广州公安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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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管理情况

(一)推广应用居住证门禁系统

为确保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准确、鲜活,落实重点人群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达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我市组织开展推广应用居住证门禁系统建设,要求在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地区推广围院式管理,城中村3层以上出租屋全面推广居住证门禁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自助申报平台建设,实现居住证门禁系统与自助申报平台的对接,实现人口信息实时采集和比对,为社区打击防控奠定基础。截至2015228日,全市推广应用居住证门禁村、社区共431个,覆盖来穗人员403036人、房屋129789套。重点人群居住的出租屋已安装门禁590间(其中居住证门禁系统93间)、安装视频监控415间。

(二)开展重点地区及城中村的整治工作

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来穗人员出租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广州市公安机关流动人员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组织指导重点地区派出所主动联系街镇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发动出管员、群防群治等治安辅助力量,逐栋、逐层、逐间、逐户开展人屋清查核查工作,对新入住流动人员进行补登补录,加大对出租屋的宣传教育,落实治安管理责任,提高屋主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公安工作。

(三)加大对违规出租屋主处罚

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的责任,对违反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有关规定的,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违规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借住、寄住流动人员的屋主)的处罚。据统计,截至2015228日,我市回访倒查工作开展以来共下发涉案数据66171宗次,共查处整改涉案、存在治安消防隐患出租屋44387套,查处违法违规出租屋主6755人,其中行政拘留813人。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落实重点地区居住证门禁系统工作。继续推广居住证门禁系统应用工作,认真落实居住证门禁系统建设三年规划,实现全市重点地区出租屋居住证门禁系统全覆盖。二是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进一步加大对以地缘、族缘、亲缘、业缘关系为纽带的较大规模居住在城中村的外来人群的治理,全面强化动态掌控,认真落实社区管控措施,及时掌握“重点人群”活动轨迹,实现实时管控。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违法违规出租人进行处罚,严厉查处出租屋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二、城中村及周边“五类车”治理情况

(一)推行围院式管理模式

由各区政府组织指导各街道(镇)对城中村(社区)推行围院式管理,选取辖区12个“五类车”聚集较为严重的城中村(社区),试点在城中村(社区)出入口设置物理障碍闸口,严格限制非法营运“五类车”和不明外来车辆进入,清理城中村(社区)租住的“五类车”非法营运人员,全面净化城中村(社区)交通和治安秩序。目前,天河区黄村街道、越秀区王圣堂街道通过“围院式”管理,在“城中村”主要出入口设置闸口,派专人全天候把守,把“五类车”堵在村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强化重点人员监管教育

由各区政府要组织各街道(镇)、派出所摸清辖区“五类车”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底数,实行动态监控分散管理,加强重点人员违法行为打击和教育管理,防止出现“五类车”非法营运人员地缘性大量聚居情况,及时扑灭隐患苗头,维护治安稳定大局,从根源上杜绝“五类车”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联合清查整治行动

各区政府组织指导街道(镇)和公安、城管、工商、质监、经贸、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属地街道(镇)要与派出所和交警、城管、工商、交通部门等基层单位建立常态联合整治工作机制。一是加强路面、内街内巷非法营运“五类车”的清理整治,二是加强出租屋营运人员的清查管理,三是加强销售、维修、拼改装商户的清查整治,四是加强停车场、保管站停放非法“五类车”的清理整治,五是加强加油站的监管管理,通过全方位清查整治全面净化中心区非法营运“五类车”。据统计:2014年,我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1万多人次,辅助力量12万多人次;组织大型专项整治行动11次;查扣“五类车”35万多辆,拘留违法人员7千多人;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21人次,立案查处相关质量违法案件25宗,已办结案件19宗,罚没金额约92.2万元,抽查52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摩托车,经检验5批次产品不合格;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千多车次,检查经营五类车市场主体9012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275份,立案查处案件75宗,案值约19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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