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完善快递业电动自行车制度规范问题
2015年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物流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省、市正结合《意见》逐步开展相关研究。市政府一直积极推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的立法工作,起草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提交市人大审议。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前,电动三轮车应当遵守市政府的规定,禁止在我市市区通行。
二、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问题
目前,我局交警支队宣传工作已形成“走出去”宣传与服务并重、“请进来”宣传与体验并行的模式。以“五进”宣传工作为平台,围绕政策法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梳理分析、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便民措施等宣传主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座谈、举办知识讲座、组织大型活动等形式,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据统计,2015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100场次,制作、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60万份,制作宣传喷画累计1600平方,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张、手册53万份,对外发布新闻通稿、资料共329篇,利用微博发布交通信息博文共12870条,推送广州交警交通安全微信44期,共228条。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继续保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
三、关于完善事故处理机制问题
目前,我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交管[2008]27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机制已经相当完备。涉及快递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