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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188号的答复

时间:2017-05-25 08:39 来源:广州公安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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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监所节假日开放会见的建议》(第2017218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司法局协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监所会见室数量仍存在不足

按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要求,我市看守所现配置的律师会见室数量仍存有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律师会见工作。

近年来,民警办公室和讯问室等业务用房同样不足的情况下,我市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资金,将部分业务用房改建为律师会见室。据统计,我市14个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数量已由2013年的55间增至目前的95间。今年,市第一看守所计划新增、改建律师会见室5间,市第三看守所将新增、改建7间、增城区看守所将新增、改建4间,天河、白云区看守所也将采取措施,对现有律师会见室条件进行改善。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解决律师会见室数量不足的问题。

二、目前节假日暂不适宜全面开放会见

现阶段,我市各看守所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在节假日值班民警较少的情况下,难以专门安排警力对律师会见进行巡视和安全戒护工作,不利于律师的人身安全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看守所的监管安全工作,因此,目前暂不适宜全面开放节假日律师会见办理工作。但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法定节假日等非正常上班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应提前48小时向看守所提出申请,以便看守所安排具体时间和警力,确保律师会见的顺利进行和保障监管安全。

市司法局方面,其下属监狱单位虽然没有开放节假日会见服务,但若辩护律师提出在节假日会见服刑人员的请求,监狱单位也会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为律师提供会见服务,确保律师的会见工作不受阻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受损。但须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操作:一是辩护律师若需要节假日会见被告人的,须在会见前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狱狱政管理部门申请,并将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函)、被告人授权委托书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狱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以便确定会见时间及做好相关安排。二是辩护律师若需要会见港澳台地区、外国籍服刑人员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必须具备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开具的介绍信,方能办理会见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广州监管”微信平台建设和宣传

为方便律师会见,我局开发了“广州监管”微信平台,涵括了“律师会见预约”等栏目,每间律师会见室每天可分6个时段作为预约会见时间。该平台自201681日正式启用以来,已有注册律师用户3083人,收到并办理律师预约会见6658人次。这一举措不仅方便律师及时了解各看守所会见室的使用动态,自主掌握、安排会见时间,较好地避免会见高峰时期扎堆等候的情况,也便于各看守所根据律师会见预约申请的数量,科学调配警力、合理安排提讯,提高了律师会见手续的办理效率,受到了会见律师的广泛好评。下一步,我局预审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州监管”微信平台建设和宣传力度,让律师享受更便捷的会见服务。

(二)继续增加律师会见室数量

目前,我市大部分看守所律师会见室都能保障会见工作的正常进行,只有个别看守所在会见工作高峰时段会出现少数律师排队等候的情况。下一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通过新建看守所或在现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等方式,再增加一定数量的律师会见室,更好地解决目前会见室数量不足的问题。

感谢您对广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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