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交通信号灯等问题的建议》(第2017220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协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交通信号灯与路面的划线通行标识一致”、“拐弯灯与直行灯同时亮,提高通行效率”问题
该建议涉及交通信号与标志标线的匹配性、交通信号方案的合理性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对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改善交通流有序和安全运行具有较高参考作用。
根据上级“开展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排查整治活动”的工作部署,前期我局交警支队已针对上述匹配性和合理性问题开展了大量的摸查整治工作,摸查出如代表建议提及的广花一路平沙路口和卫生学校路口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直行右转混合车道的直行和右转车不同步放行造成了拥堵,以及其他路口因以往各流向交通流量较小而设置的混合车道不适应日益增加的动态交通流量运行特点等,我局交警支队已计划针对各问题路口的实际冲突情况,结合研判各路口冲突车流的放行特点,重新设计放行方案,合理放行各流向车流,避免路口出现分流冲突。此外,还将积极配合目前由市住建委牵头的“治牌治线”的实施工作,进一步营造我市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关于“通过建设大型立交、或者引入类似地铁的智能化系统来调整交通信号灯等措施提高通行效率”问题
我市建设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由相关单位统筹考虑设施建设或交通组织、管理等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优化交通出行环境。
根据我市土地规划布局、道路路网结构、道路功能等级特点,对于交通性主次干道,我市建设和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增设立交、直行跨线桥或下穿隧道,实行重要节点改造,优化交通组织,完善相关节点的交通功能等方式,重点解决交通通行能力和效率问题。对于生活性道路和沿线人行过街需求较多和节点改造的地方,将重点配套建设和完善包括信号灯在内的人行过街设施,方便行人安全有序出行。
目前,我市近八成路口采用了SCATS交通信号系统,这是一种配时方案选择式区域协调实时控制系统,具有很多先进的功能,可以根据路口信号机检测的线圈占据时间以及通过车辆数来自动选择控制方案,包括高峰平峰的不同周期、绿信比以及相位差方案等,实行战略控制与战术控制相结合,自动适应路口的交通情况,实现智能化控制目标。今后,我局交警支队将更加注重交通管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实施工作,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不断提升我市的城市交通管理整体智能化水平。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