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银、魏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莲溪路与汇彩路口增设交通灯的建议》(第2018208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实地调研。综合天河区政府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目前汇彩路莲溪路口无交通信号灯控制,各转向车流存在冲突,其中,路口西进口为宽约7米、长约50米的河涌桥梁,连接着汇彩路和桃园东路。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第4.1.7条之规定,桥梁、隧道两端不宜设置平面交叉口,如在该路口增设信号灯,排队车辆将增加桥梁载重,影响桥梁安全,同时影响桃园东路的交通通行,且该路口东进口为斜坡道路,增设信号灯会产生安全隐患,故此,我局交警支队不建议在汇彩路莲溪路口增设信号灯。
为有效解决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2018年3月30日,我局交警支队在汇彩路莲溪路口现场与你们及天河区前进街道代表、莲溪村民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结合各方需求,考虑到南侧约150米的路口设置有信号灯控制,现场达成拟将汇彩路莲溪路口封闭,渠化路口交通,使东西进口车辆实现右进右出,有效规范机动车行驶路线,并在南侧汇彩路T形路口和北侧400米人行过街路口处新增外侧掉头车道以解决机动车行驶需求的意见。同时,为保证该区域行人过街,仍然保留汇彩路莲溪路口的行人过街功能。
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会继续加强汇彩路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及交通优化工作,不断完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顺的交通秩序。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