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育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广州非机动车问题的建议》(第2018206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文明办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宣传工作情况
为加强《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工作,使公众认识到涉“五类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公众遵守《规定》的意识,我市各有关部门分别开展了广泛的普法宣传工作。
(一)市文明办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以“文明交通礼行天下”为主题,以“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做广州好司机”等活动为重点,持续跟进全市24条文明交通样板路的建设。二是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根据路口交通环境,安排佩戴“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字样绶带的交通志愿者开展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等文明交通的引导工作。三是开展文明使用共享单车活动。四是设计制作投放一批视频、音频和平面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同时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做好文明交通主题新闻宣传,力求形成声势,形成风尚。
(二)我局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了《规定》立法解读及网评口径,加强与媒体跑线记者的面谈沟通,引导宣传方向、形成报道框架。二是根据《规定》内容,提前印制海报45000张,宣传册90000本,其他宣传资料30万张,派发到各交警大队和各区公安分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在2017年9月1日《规定》实施首日,组织省、市有关媒体采访现场整治情况,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避免引起负面炒作。据统计,当天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计1.2万多份,口头警告、教育涉“五类车”各类违法人员2400多人次。四是结合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制作了10条《规定》解读视频,利用广州交警微博和广州公安、广州交警微信以及头条号、网易号,持续设置主题滚动发布,目前阅读量已超过160万。
(三)市交委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印制了2.35万张相关标志和5万张宣传单张向市民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对相关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和民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市工商局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印制、发放关于机动车和摩托车通行、销售管理的告示,做好我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通行、销售管理的宣传工作。二是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以及无合法来源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红盾网公示,并每天自动推送到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起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果。
(五)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结合《规定》,在制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二是在2017年12月8日召开听证会,将积分管理制度尤其是信用不良扣减分的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公众代表讲解、答疑。三是结合2017年积分入户等重点工作,采取集中办班和分级培训形式,先后分4次组织全市百余名市、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干部和街(镇)万名出租屋管理员开展《规定》的专题学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严格执行《规定》。
二、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等“五类车”通行管理制度,加强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供油、停放和非法营运行为,市各有关部门分别开展了相关整治工作。
(一)市“五类办”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积极履行我市整治“五类车”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职责,强化以街道为主体,公安、城管、交通、治保、联防等力量联勤联动的整治机制,加强对“五类车”的社会面管控。二是组织全市开展整治“五类车”的“红棉剑锋”等统一行动,自2017年9月1日《规定》施行以来,市“五类办”共组织“红棉剑锋”等全市统一行动7次。截至2018年3月,全市共查扣“五类车”26.88万辆,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657人次,对1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二)我局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在2017年9月1日《规定》施行首日,配合全市统一整治“五类车”行动,对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据统计,当天全市共出动综合执法力量3200多人次,设置整治宣传点52个,依法查扣各类“五类车”1100多辆,查处涉摩托车各类违法行为480多宗。二是各区公安分局在开展常态整治行动中,依托属地党组织和政府,强化联勤联动的整治机制。在开展大型批发市场周边“五类车”整治中,依托区委、区政府力量,做好事前充分评估,落实疏堵措施,稳步推进。三是明确整治重点区域(地铁口、公交站、客运站场、商业街)、重点车辆(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拼改装报废车),重点违法(非法上路、非法营运、逆行、闯红灯、乱变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规范执法,避免大范围铺开整治行动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管理。通过设点查处、巡逻管控、电子眼抓拍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3月,共查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59.3万宗,其中,闯红灯4.4万宗,逆行2.8万宗,占用机动车道5.8万宗。
(三)加强“五类车”生产、销售、供油、营运环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分别开展了相关整治行动,一是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查处经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经营拼改装摩托车违法行为。四是严格监管加油站未落实“禁油”规定,以及未落实散装汽油销售规定的违规行为,禁止加油站为无牌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2017年9月至今年2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11宗;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8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3宗;对2家未严格执行“五类车”禁油规定的加油站予以责令改正;立案查处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5宗。
三、特殊行业车辆管理工作情况
(一)外卖送餐车辆。我局交警支队采取加强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措施,一方面,不断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以来,部署外卖送餐车辆等非机动车整治全市统一行动7次,查处外卖送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4100多宗,并对外卖送餐、共享单车违法车辆执法并登记入库,每月将交通违法情况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后直接通报相关企业,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市职能部门研究加强管理。2017年12月20日,会同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委等部门,召开市外卖送餐实体企业和网络平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会,对我市大型外卖送餐企业提出管理要求,并签订《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承诺书》。日常工作中,多次派出警力到美团等企业,对外卖送餐员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邮政快递车辆。依据《规定》要求,邮政、快递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进行社区配送。由于“国家标准”尚未出台,车辆性质未能明确,《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短期内也无法出台,但快递行业对电动三轮车需求迫切,我局充分立足民生需求,积极协调市邮政管理局研究推动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经多次会议协商,反复论证修改,现已形成《广州市邮政快递行业末端配送车辆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目前,该《方案》正在征求市法制办意见。下一步,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将联合印发《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共享单车。一是加强网络自行车平台企业的源头监管。今年春节期间,我局交警支队组织ofo小黄车等网络自行车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网络自行车企业座谈会,积极沟通完善快速联络机制,要求企业落实源头监管,并在重要时节做好应急预案、加派运维人员、及时清理车辆等措施。二是加强规范使用网络自行车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要求网络自行车企业加强对单车使用者的交通安全管理,同时与企业达成合作共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守法骑行,提升非机动车使用者文明、守法出行的安全意识。三是配合市交委完善规范网络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文件,对废旧车辆、乱堆放车辆清理等管理文件进行研究,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