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祝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完善广州市交通标志的建议》的提案(第300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交通标志问题
目前,我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计及设置均遵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执行。2013年,我局交警支队分别会同市住建委及市交委修订了广州本地设计指引(《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修订)》(2013)和《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2014)),进一步明确及细化了广州市内关于设置交通标志的设计指引。
2017年,市住建委牵头针对城市道路交通标识的有关设计标准不够细化,如设计参数弹性大,不同设计、不同施工单位在实施时存在差异,造成现有标识在牌面形式、信息表现等方面都很不统一,出现整体布局性差、信息连贯性差、信息指示不足等问题,从而制定了《广州市重点区域道路交通标识系统完善工作指引》。指引根据对现状问题的摸查与梳理,以完善交通标志为主,具体包括颜色、字符、信息选取、版面规格、逆反射材料、标志结构设计、支撑方式、地点设置要求及多杆(牌)整合设计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关于有些标志被路边绿化树木遮挡,严重影响交通标志发挥正常作用的问题,市住建委将督促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属地绿化管理部门,定期进行修剪,确保交通标志清晰有效。同时,我局交警支队与市林业和园林局建立了绿化遮挡抄告制度,每月将收集到的绿化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定期抄告各区绿化管理部门进行修剪。
二、关于加强交通标志规范宣传问题
为让驾驶员和行人理解交通标志的相关规定,2017年,我局交警支队组织我市主流媒体对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采访报道4次,通过“广州公安”、“广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夜间停车标志、可变车道标志等35篇次。下阶段,我局交警支队将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等平台,广泛进行宣传,以提高全民关注、参与度。对成效明显的,以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将持续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如“警察叔叔请您来找茬”等全民参与的排错纠错活动,在逐步完善我市交通标志的同时,亦能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对交通标志的认知度。
三、关于收集不规范交通标志信息,进行整改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交警支队与市住建委、市交委以及各区标志标线维护主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工作联系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交通标志标线存在问题的,通过向各区标志标线维护主管部门发工作联系单(抄送市住建委、市交委)的方式协调处理。2016年底以来,结合《财富》全球论坛环境整治及我市“交通大整治”等专项工作任务,我局交警支队梳理了标志标线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组织基层力量开展2批次专项摸查工作,并先后5次主动协调市住建委推动“治牌治线”工作,就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协调,全力推动设施管理精细化。积极协调市住建委、各区政府、高速公路业主等单位,开展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残旧及错误指示问题的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如今,“治牌治线”已成为我局交警支队的常态化工作,各大队每月均须按时报送新排查出来的标志标线存在问题及整改进度。至目前,合共排查标志存在问题819项,整改完成719项,完成率87.79%。
四、关于严格执行交通规范,加大违规处罚力度问题
根据市政府职能分工,我市市政道路交通标志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市住建委,国省道公路交通标志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市交委。我局交警支队在履行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配合上述两部门履行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对新、改建道路交通标志设计提供技术支持,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汇总报送整改等等。2017年,我局交警支队配合市住建委开展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巡查人员664人次,巡查路程20235公里,发现问题323宗,至今已全部整改完成;配合市交委开展国省道公路标志治理行动182次,出动执法人员460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路程87534公里,拆除各类不合理标志1662套。
同时,我局交警支队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查获(录入)交通违法行为808.73万宗,其中,共查处乱停放267.79万宗、违反禁令标志183.30万宗、违反禁止标线91.41万宗。通过严格执法,对维持我市道路的交通秩序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感谢您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