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再提关于加快实施广州“限外”政策的建议》(第2018232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交委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和措施与我们的研究方向相同,对市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总体情况
我市自2012年7月开始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简称“调控政策”)以来,全市中小客车的快速增长态势得到了有效控制。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我市调控政策实施平稳,并初步实现了中小客车合理、有序增长。但由于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越来越多,对广州居民及来穗办事的外地人员出行造成影响,同时影响到调控政策的公平性。
为保障调控政策实施,我市围绕“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的工作思路,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综合周边各地市的主要诉求、广州的交通情况和国内实施总量调控政策的经验做法,制定了调控政策配套外地车管理措施(简称“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方案并不断优化完善。考虑到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广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开放的城市,需保障我市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活动。我市政府在制定管理措施时,以最大限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为原则,充分借鉴了北京、上海和贵阳等城市的实践经验,并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最终确定采取“开四停四”的管理措施实施管控。
2018年4月17日至26日,“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通告文件《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间,共收到公众意见3800多条,其中,近7成公众支持并建议完善措施;不建议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采取管理措施的意见约占2成,并且多是已购买外地车的车主提出的意见和将措施误解为“限外”的意见;其他意见,主要是咨询调控政策及配套措施相关内容的。从公众反馈的意见情况看,《通告》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作为调控政策配套措施,2018年6月1日,我市在正式发布调控政策续期修订文件,正式发布《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车辆,同时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配合《通告》发布,我市同步发布了《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预约登记表办理流程》、《政策解读》、“广州市开四停四小助手”APP等配套保障文件、措施。
二、关于“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实施成效问题
为保证“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到位,提供足够的技术保障,我市将利用具有车牌自动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治安卡口以及视频联网平台等智能监控平台,通过建设电子围栏的方式,对违反“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自动进行记录并严格执法,保障执法成效。
通过数据分析,“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实施后,预计绝大部分正常通行的外地车(即九成以上的外地车)不会受到影响,能实现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车临时通行、精准管控确保调控成效“双赢”的效果。预计管控区域外地车每天将减少约10万辆,其中,高峰期减少约2万辆(与市区出租汽车数量相当),对降低交通流量、提升车速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关于购买两辆外地车来规避“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问题
对于你们提出的购买两辆外地车交替使用来规避“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问题,经研究对比,这种方式比起通过竞价取得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需要更高的使用成本,因此,预计绝大多数车主不会考虑买两辆外地车在广州市使用来规避调控政策和管理措施。同时,我局交警支队也将根据我市主要道路交通运行状况以及调控政策的实施成效,对“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以遏制规避调控政策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预约登记办理流程问题
考虑到广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广东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开放的城市,需保障我市与其他城市之间政务、商务等活动。我市在《通告》中设置了为政务类、商务类、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特殊车辆办理预约登记的配套保障措施,并发布了办理流程。预约登记办理成功的车辆,在我市管控区域通行时,将不受《通告》管理措施的管控。
五、关于完善与周边城市公共交通衔接问题
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与周边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公交线路。一是开通广佛地铁线路,可与广州地铁1号线、8号线换乘。二是开通城际公交线路,连接佛山、清远、惠州、东莞、中山,并与市区公交枢纽及轨道交通网络形成衔接。三是开通客运班线(城巴、快巴)。四是组织开行如约巴士交通服务,满足周边区域市民前往市中心、地铁站的常规出行需求。五是结合地铁网络布局,及时做好广佛公交布局优化,形成“水(广州水巴)、陆(广佛公交)、空(地铁6号线高架)”立体式公共交通格局,并调整延伸现有公交线路,进一步解决两地市民出行。
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落实好配套设施,明确管控路段的指示标志。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组织开行和优化现有公交线路,不断完善公交服务体系,满足周边区域市民群众的公交出行需求。根据我市交通运行情况,配合调控政策实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我局交警支队也将继续加强路面巡查工作,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保障广州市路面交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出行。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