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雪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犬监督管理工作的提案》(第5060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见面交流。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小区制定关于养犬的具体落实规定问题
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综合相关政府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市司法局提交报告,在新修订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管理职责,配合养犬管理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养犬管理水平。
二、关于建立长期固定、常态化的城市遛狗行为监督管理执法机制问题
我市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执法,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执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力量,不断优化犬只狂犬病免疫服务素质,组织落实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犬人的犬只狂犬病防控意识。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开展狂犬病防治宣传与培训。建立狂犬病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做到犬主人-犬只个案-伤人个案等信息一目了然,为狂犬病的预防控制奠定良好基础。
三、关于加强养犬登记以及特定遛狗时间的跟踪监督问题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放管服”的工作要求,我市公安机关已经依托微信推出了“小程序”,养犬市民只要通过关注微信小程序“广州养犬服务通”进入小程序后,按照步骤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犬只照片等资料,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注销、变更等业务。下一步,将研究升级微信小程序,以满足更广泛的群众需求。
犬只随意便溺是一种瞬间、即时性行为,犬只主人不即时清理犬粪的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较大困扰。为此,城管部门将坚持宣传教育和执法整顿相结合,对群众投诉、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重点巡查,有计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力度,引导犬主自觉遵守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
四、关于分片设立专门的遛狗公园或遛狗区并尝试推行遛狗收费工作制度问题
我市公安机关已将该建议转交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物价部门研究相关细则,提出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宠物店、宠物市场等销售犬只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五、关于强制推行犬只位置及状态信息电子化标签问题
我市公安机关正在研究探讨及优化微信小程序的功能,加快我市“互联网+犬只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并先后征求了城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对“广州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意见,将根据反馈意见,继续修改完善系统,尽快适应广大市民的需求。
感谢您对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