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驾驶员驾驶车辆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的建议》(第20202012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7月30日与您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您表示不需见面座谈。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交警执法问题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对“开车玩手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将该工作列为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工作内容之一,进行常态化治理。2019年,通过完善和优化电子警察执法系统,启动对“开车玩手机”的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震慑力,全年现场执法11696宗,电子警察执法26156宗,累计查处驾驶时拨打手机37852宗,同比增长4.5倍;2020年1至7月共执法26999宗。
二、关于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问题
根据我市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管理主体市交通运输局的书面反馈,作为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将依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严格督促驾培机构落实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通过采取集中理论教学点面授和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利用远程网络教育平台安全教学模块,以及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等措施,不断加强学员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教育培训,教导学员养成安全文明驾驶习惯,切实增强新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
三、关于加强社会媒体宣传问题
针对驾车拨打手机、刷微信等极大影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我局非常重视相关宣传工作,将“开车玩手机”等同于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其社会危害性。2020年以来,利用抖音、快手、一直播等平台同步开展“文明出行习惯养成”的直播,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安全文明提示信息53条,呼吁倡导文明出行、开车切勿使用手机,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的平台优势、利用宣传片、宣传音频的方式滚动播放安全文明出行,提醒市民驾车期间不要有拨打手机、刷微信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四、关于加强处罚、增加违法成本问题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对驾驶车辆时拨打手机的违法行为,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研究如何加强开车打手机的查处,并根据道路交通运行情况在城区主要道路、高速公路增设电子警察,拓宽执法面,提升震慑力,创新升级“电子警察”功能,运用视频图像识别分析、以图搜图等技术,捕捉开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对因拨打手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同时,开展事故案例及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驾驶员、交通参与者的宣传,从而警醒驾驶人,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