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行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建议》(第2020257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7月15日上门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认为,我市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群众需亲临办理,办事成本高;二是证明样式不统一。希望推行全网上办理模式,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统一样式、快递邮寄等措施,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自助办、简易办。经认真研究核查,这些问题和建议,目前已基本解决。
一、全省统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样式
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已统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样式。
二、增加办证渠道,用户体验更佳
除传统的现场申请办理外,我市公安机关还增加了数条申请渠道方便群众选择。一是“指尖办”,群众可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进行申请,实现移动指尖办理;二是“网上办”,群众可通过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办理;三是“就近办”,群众可就近前往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四是“一窗办”,群众还可前往省、市两级公证部门,通过一个窗口,递一次申请,就可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两个事项的办理,实现无缝对接。
三、下放办证权限,减少申请材料
把原出国类事由的无犯罪申请由原来只在市公安局办理,扩展为在全市派出所办理;精减申请材料,取消申请材料复印件要求,取消“提供户口簿”的要求。
四、优化办理流程,拓展服务范围
提供了快递到家服务,群众可通过线上申请同时提出寄递需求,实现足不出户的“不见面”办理;现场申请“马上办”。在派出所窗口现场申请,系统排查未发现异常,不需核查纸质档案的,实现当场审批当场开具;优化咨询和投诉渠道,广州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咨询、疑问和投诉集中到政府12345热线进行解答。
目前,在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客观困难,恳请人大代表在合适的场合给予呼吁和支持。
一是数据资源不全,影响权威性。法院判决数据共享不实时,判决数据欠缺;检察、海关公安、铁路公安、监察等部门的数据未实现共享。
二是滥用无犯罪记录现象较多。把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结婚登记、入职招聘的门槛,侵犯公民就业权;把无犯罪记录列入单位的评优评先、奖励补贴的条件,侵犯公民隐私;把公对公开展政审或者背景审查的工作,用无犯罪记录证明代替;已取消无犯罪记录证明服务事项执行不到位;违法犯罪核查与无犯罪记录核查混为一谈,部分法律规定核查事项超过无犯罪记录范畴。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将加大力度,推进更多证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感谢你们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