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榛夫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手动人行横道信号灯建设的建议》(第20202510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进行了电话短信沟通交流,你们表示无需见面座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的规范指引,结合目前人行过街按钮安装后的使用情况,人行过街按钮的安装有特殊条件要求:一是人行按钮一般安装在行人较为离散的人行过街路口,以减少信号灯空转时间,保障路口正常运行的;二是一般的十字交叉口和T型交叉口,在行人与机动车没有冲突或冲突不明显的相位中,可同步放行行人灯组的。若在次类型路口安装行人按钮,在保障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需要等待相位运转到行人相位才能触发行人放行信号,反而增加了行人等待时间,因此,在十字交叉口和T型交叉口,不建议安装行人按钮。
经我局黄埔区分局对你们提出的科学城南云一、二、三路与南翔一、二、三路形成的区域进行摸查,该区域共有过街路口23个,现已完成安装人行过街按钮7个,其他均不符合安装条件。同时,经全面摸查黄埔区交通信号灯路口,共有20个人行过街路口符合设置行人过街按钮,现已完成安装人行过街按钮18个。
下一步,我局黄埔区分局将按计划推进剩余路口过街按钮的安装,同时,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加大对违章车辆的执法力度,确保行人过街安全,并提高路口机动车通行效率。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