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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1920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07 10:23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量: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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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自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建议》(第2019201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0年7月17日与你们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你们表示不需见面座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四停四”措施依法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布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以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运行及拥堵情况,适时采取措施对长期在本市指定区域、路段使用的非本市籍中小客车的通行进行规范管理,我市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出台了《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以下称《通告》),《通告》制定了调控政策的配套措施,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开四停四”措施是合法的。

二、“开四停四”措施合乎广州交通管理实际

2012年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即“限牌”,简称“调控政策”)实施以来,广州市中小客车的无序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交通拥堵一定程度得到缓解。但由于缺乏配套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管理措施,中心城区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调控政策的车辆(即“本地化外地车”)数量激增,抵消了调控政策成效,影响到我市公交都市发展计划的顺利推进,交通拥堵也未得到实质性的缓解。“限牌”不“限行”,“本地化外地车”对广州市交通造成较大影响。此外,群众对出台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管理措施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对“本地化外地车”进行严格管控建议。

为精准管控规避调控政策的本地化外地车,保障我市调控政策的实施成效,我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实践经验,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按照“最大限度保证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精准管控本地化外地车”的工作思路,制定了调控政策的配套措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因此,“开四停四”措施是合理的。

  三、“开四停四”措施彰显人性化关怀

  广州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需要全力保障与其他城市密切的政务、商务等活动交流。因此,我市为保证管理与服务并重、保障调控政策有效实施与城市正常交流效果最大化,出台实施“开四停四”。

   (一)避免“一刀切”,实现管控更加精准、出行更加灵活 

  目前,国内较多城市实施早晚高峰“限外”措施,但“开四停四”不是“限外”,是广州市调控政策配套措施,针对性较强。相对高峰期限外的“一刀切”管理模式,“开四”中连续四天不受限制通行的设置,最大限度保障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同时,通过调节自身出行时间,就可以实现连续的、全天或整个周末不受限制通行,达到管控更加精准、出行更加灵活的效果。

  (二)推出人性化服务措施,精细化智慧交管,保障城市间正常交流

  在出台“开四停四”政策措施的同时,我市同步设置了人性化保障服务,保持城市之间的正常交流:一是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省党代会、省委全会、省“两会”以及交易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时间不实施“开四停四”。二是对需要长期通行“开四停四”管控区域的政务类、商务类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施预约登记管理制度,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限制。三是开发“广州‘开四停四’小助手”小程序,方便市民自行清晰规划出行日期。

  (三)整合社会资源,并完善管控区域地铁站周边公共交通接驳系统建设

  挖掘社会资源,通过共建共治模式,联合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向用户推送“开四停四”管控措施提醒,以便市民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同时,加大管控区域地铁站周边的停车场建设与公共交通接驳系统建设力度,保障车辆受限群体的正常出行。

  四、“开四停四”措施实施成效良好

  “开四停四”是调控政策的配套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措施出台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截至今年5月,“开四停四”管控区内工作日全天本地化外地车出行比例较大程度下降,中心城区主干道工作日晚高峰运行速度维持在29km/h左右,比2018年同期上升4.2%,一定程度缓解了近年交通拥堵恶化趋势。

  五、下一步缓堵治堵的相关措施

  根据广州市多年的缓堵治堵工作经验,造成大城市交通拥堵日益加剧,既有交通供需关系失衡的原因,也有城市空间结构布局不合理的原因。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网约车管理办法、“开四停四”政策、共享单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同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缓解交通供需矛盾。而对于城市空间结构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结构性拥堵,要通过实施“大交通”规划、加快推进路网改造项目、提升城市主次干道的衔接转换功能、改善交通微循环等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来解决。你们提出的加快研究缓解交通拥堵有效措施的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与研究意义,接下来,我局将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交通管理政策研究与调整时予以充分考虑。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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