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防止监控爆闪补光导致“灯下黑”的建议》(第20212027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你们表示无需见面座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通过升级改造和新建环保高清电子警察设备,提升电子警察覆盖率及识别率,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提供了可靠支撑。收到你们提出的建议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电子警察设备点位进行了夜间现场巡检,在不影响前端电子警察执法和追逃破案需要的基础上,对灯光亮度进行了调试。同时,对各渠道转来反映补光灯的亮度太大影响视线及行车安全的情况,组织进行核实,迅速采取优化灯光亮度、增设灯罩等措施,对反映的中山大道、滨江中路上渡路交界、鹤洞大桥西行上桥位、琶洲大桥上桥位路段等地址进行了二次排查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对于琶洲大桥上桥位等非市公安局建设的补光灯设备,已转相关业主单位跟进处置。目前,市公安局在建项目均已采用微光环保卡口,极大降低了对驾驶人的视觉影响。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对补光灯的调整优化,在保证建设项目采用微光补光的基础上,加大对原有设备中老旧补光灯的升级改造力度,最大限度保障行车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