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安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改善公交运行环境的建议》(第2021300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公交集团等单位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执法及宣传力度问题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管理及宣传工作。2021年3月,我市组织开展“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广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有关工作方案,按照“宣传整治”“严查严管”“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分步骤、有计划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整治“八大违法行为”(不文明驾驶,非机动车、行人,摩托车,涉酒,“飙车”,涉牌,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占道施工),以治理十大交通秩序乱点、十大严管路段、十大事故多发路段、十大重点整治街镇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全市交通秩序的持续提升。
市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各警种力量开展联合整治。一是每周开展2次全市统一行动,在全市重点区域通过设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非机动车通行、生产、销售、停放、营运等违法行为。二是在全市274个路口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高峰时段设置101个岗位定人定岗定责,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三是低峰时段在中心城区66个路口设置查车点,持续加强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口全时段覆盖,同时,发挥羊城铁骑路面巡逻管控优势,严管路段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双微一抖一快”等新媒体矩阵,通过挖掘典型案例、开展线上线下活动等形式,精心策划宣传包装,倡导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系列宣传。2020年以来,累计发布相关新闻稿件30余篇,媒体报道300多篇次,发布相关主题微博2000多条,发布短视频110多条,提升市民交通出行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关于完善道路交通资源管理问题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要求,目前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实现电子设备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均缺乏相应法律法规支持。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听取民意,研究电动自行车上牌、限行政策调整以及利用电子设备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采集的合适方案,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维护好交通秩序。
为有效隔离非机动车辆和机动车,确保非机动车行车安全,2018年起,市公安局在云城东金园路口、大新路、昌岗路、回龙路、侨光路等道路试行设置机非分隔护栏,效果显著。至目前为止,已自行设置或推动各区建设部门在全市95条道路设置机非分隔护栏101.66公里。下一步,将结合2021年全市交通大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全市机非分隔护栏的设置工作,实现机非分离,进一步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驾乘安全。
三、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管理工作,优先保障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除了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对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外,近几年来,还陆续开展了通过电子警察、4G警车、公务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等模式,加强对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专用道的执法。
为保障公交车路权和公交车通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违法行为的震慑力,2015年,市公安局与市公交集团建立联动机制,创新开展采纳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专用道的视频证据,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工作机制。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