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立法、执法,疏导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建议》(第20222037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11日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司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经销商的源头宣传作用问题
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管力度。强化宣传培训,制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现场检查指引》,举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视频方式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邀请技术专家进行授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主要品牌经销商及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分别进行质量约谈和培训,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组织在全市19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张贴《关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通行、销售管理的告示》及“禁止非法改装”宣传画报5626份。强化监督执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29971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144宗,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认证监管,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加大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关于从使用者源头管理新车问题
我市近期已召开电动自行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研讨会,会议拟借鉴“浙江e行在线”先进经验,研究建立我市电动自行车“1+N”信息化管理体系。经了解,“浙江e行在线”平台是多系统集成,集合公安、消防、环保等10多个系统,通过实现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形成电动自行车领域整体智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平台将通过打造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7个核心应用场景,实现从生产到回收全链条闭环管理。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学习,适时引入电动自行车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关于严格执行停车场、批发市场停车规定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倡导本市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通行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经营人,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标识,明确停车场内禁止停放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规范停车场管理。
四、关于严格立法、执法电动自行车行驶规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处罚已有明确规定,我市立法权限无法超越,不能规定罚款和计分管理。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立法已纳入2022年备选计划。同时,今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已将信用监管机制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研究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相关标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信用信息共享至市公共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在行政管理、财政扶持、评先评优等领域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关于严格执法,罚款金额高,倒逼骑行人员遵章守法、网约配送公司制定合理配送时间问题
我市已采取措施强化电动自行车执法,督促外卖企业制定合理配送时间:一是每周二、周四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严管外卖行业车辆,同时每天设置若干整治点,通过守点打击和“小兵团”作战,加强电动自行车整治。2021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10多万宗,同比上升160%,其中查处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4万宗,同比上升240%;开展专项行动33次,电动自行车守法率及头盔佩戴率均大幅上升。二是每月将外卖企业违法情况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和外卖行业协会,督促加强企业履职管理。每半月通过媒体平台公布外卖企业违法排名,倒逼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三是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多次组织外卖企业召开约谈会议,要求其加强人员管理,延长配送时限。
六、关于居民和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应平等对待问题
目前,我市已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推动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出台实施,新的限行政策将充分考虑居民和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路权的公平性。
七、关于建立良好的电动自行车退出流通机制问题
我市于2022年1月11日印发《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置换、报废和淘汰。
八、关于在主干道加强引导非机动车按道行驶问题
我市于2021年启动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建立交通治理“网格化”工作机制,全市搭建11个区政府为组织的“大网格”、176个街镇为细胞的“小网格”,将每个街镇、每条道路、每个点位“一点一策”“包干到人”,形成工作在网格单元落实、问题在网格单元化解、成效在网格单元显现的良好局面,累计整治力量超5.5万人,整治重点区域5300余个,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守法率对比大整治前大幅提升24个百分点。
九、关于增加公共交通和共享单车的投放问题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变化情况,按照“优化中心区线网、加强外围新建区服务”的思路,重点加强白云区中北部、黄埔区东北部公交覆盖,强化公交地铁接驳服务,不断提升公交运行效能。2019年以来,共计新开优化调整238条公交线路线路,进一步强化新建大型商住小区、地铁站点、交通枢纽、工业园区、商业写字楼、高校园区等区域公交覆盖。目前,广州市已基本实现公交出行服务的全覆盖,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为100%,228个地铁站点均已实现2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结合轨道交通的拓展及规划建设情况,统筹完善区域公交线网布局,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结合用户骑行需求、道路承载能力等因素,组织专业机构研究确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的合理规模,并于2019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放了中心六区共40万辆的运营配额,牵头会同市公安交管、市城管等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持续推进行业各项规范管理工作,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做好车辆的总量控制、区域均衡和现场秩序管理。目前,三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美团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投放车辆的空间分布均衡度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提升,但是受车辆流动性和区域出行特点(如区域内使用周转率不高、车辆破坏丢失率高)等因素影响,部分城郊区域的确存在共享单车用车不方便的情况。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结合新一轮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投放工作,在全面梳理总结三年来行业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技术、管理方案,指导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更有效做好车辆均衡分布和停放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为优质的自行车出行服务。
十、关于对资源充足的马路,加强非机动车道的建设,满足民众需求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已通过对新路增建、旧路改造的方式对非机动车出行环境进行优化升级:一是新建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目前广州市由市区住建、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建设市区分工,同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在新建的城市道路配套落实非机动车道建设,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以及景观路等,除特殊路段外(如部分隧道段等),均按有关规范标准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同期设计、同期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二是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增设、改造。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组织对中心城区主次干路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进行摸查,于2021年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指导各级道路管理单位完成约100公里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的改造,并会同市公安局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110多公里;2022年将继续推进非机动车道改造工作,对非机动车出行需求较大实施条件较好的道路,通过在现行规范允许范围内压缩机动车道富裕宽度等改造提升措施,尽可能拓宽或增设非机动车道。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