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国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城市交通有序进行的提案》(第5079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11月以来与您通过电话、微信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面对电动自行车缺乏管理,应当在专门的文件中明确各部门职能问题
针对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国务院安委会于2022年8月16日印发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根据文件精神,我市正在制定《广州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全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二、关于建立信息化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层面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市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1〕2号),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工作,并设置过渡期,要求存量电动自行车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上牌工作。我市电动自行车号牌已嵌入RFID射频识别技术芯片并外印二维码,配合路面识读基站,使用射频和视频一体化识别技术进行取证抓拍,实现执勤民警和电子警察设备对车辆身份信息的识别、定位管理。我市将逐步投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并对电动自行车的非现场执法进行试点,逐步提高数字化管理能力水平,实现电动自行车电子标识信息采集、过车采集、流量分析、违章监测、违法趋势分析等功能,助力交通出行精细化管控,遏制交通乱象。
三、关于加强对外卖行业的监督管理问题
关于外卖行业监督管理事宜,我市主要由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其主要管理措施有:一是联合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成立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工作专班,印发《广州市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工作方案》《2022年广州市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二是约谈外卖平台企业,宣贯《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督促平台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优化平台派单机制和算法规则,将骑手配送速度慢下来。三是督促平台、配送企业落实相关措施,按计划推进配送电动自行车上牌,落实外卖电动自行车“一人一车一牌一证”管理措施。四是试行骑手交通违法信息计分管理制度,对骑手进行记分管理,每半年开展对平台企业的督导考核,指导平台企业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在宣传教育、组织培训等基础上增加了限制接单、永久封禁等分层管控机制,加大对违法骑手的管控力度。五是颁布实施《广州市饮食配送服务管理规范》(外卖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六是建立“外卖骑手流动党支部”,打造“羊城红骑手”特色党建品牌,发挥党建在外卖配送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的引领作用。
四、关于加强对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服务和材料提供商的检查、处罚力度,以及电动自行车改装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打击力度问题
根据国务院文件的分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电动自行车改装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改装后上路违法行为的打击。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整治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主要措施有: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动态排查。目前我市19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47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已全部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发布3批次15宗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发挥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大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每月对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攻坚治理,自2022年7月份起,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及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质量违法行为。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2万多户次,查处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案件160余宗,罚没金额约60万元。三是督促发证机构落实证后监管责任,督促CCC认证机构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共检查19家企业、暂停证书7张、撤销证书6张、注销证书7张。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邀请媒体对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工作进行现场跟踪报道,在“双微”平台和各大媒体报道40余篇,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张贴“禁止非法改装”等宣传画报5000多份,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守护伴你行”宣传活动,接受市民咨询500次,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超过40万。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改装上路行驶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主要措施有:一是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路口和路段网格管理机制,每天高峰期常态设置定点岗位,平峰期设置巡逻“小兵团”,构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点位网络。二是划定北至广园路、西至珠江边、南至新港路、东至科韵路的合围区,作为电动自行车严管核心区域,设立重点管控点位,全面加强守点管控,营造高压严管氛围。三是每周组织开展全市统一行动,协调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停放、营运等环节综合治理。2022年1-11月,共开展全市统一行动40次,出动执法力量2万多人次,整治区域3000多个次;开展专项行动80多次,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30多万宗,同比上升38%,其中,查处电动自行车改装上路1万多宗、逆行10多万宗、闯红灯40多万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0多万宗。
五、关于完善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培训与管理制度问题
我市住建部门负责完善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培训与管理制度,主要措施有:一是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报告消防部门依法查处。二是召开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约谈会,组织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三是指导市物业行业协会开展培训,特别就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讲解。
六、关于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制度问题
我市正在开展《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工作,该规定明确“我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根据不同区域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市民实际需求,可以适度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关于多途径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让“安全”充斥于公众视野问题
日常工作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断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主要措施有:一是开设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和服务功能模块,我市已在电动自行车登记过程中设立教育学习环节,由车辆所有人提出登记申请,系统强制申请人必须完成观看教育学习视频,提高车辆所有人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全面启动我市“五选一”(即:1.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2.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3.举交通安全标语宣传牌站岗并向“接棒人”进行安全教育;4.在劝导教育点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5.在微博或微信朋发圈发表并集赞或发送到聊天群)交通劝导教育点,开展电动自行车人性化执法、多元化管理。三是通过“双微一抖一快”自媒体平台推送以电动自行车为主的博文、短视频、微信200多条,传递安全常识和开展违法警示曝光,总阅读量4000多万次;深入单位、社区、农村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20多场;发送交通安全提醒短信17万条;推进726个行政村完成电动自行车“一栏一牌一站”,营造宣传氛围;推动500余家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协调200余家酒吧、KTV、电影院等重点场所及80多处商圈、街镇的户外大屏幕循环投放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视频。
八、关于实行交通违法抄送制度,由所在单位再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措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研究向相关单位抄告员工交通违法情况的工作机制。目前,正在全面收集相关人员、单位信息。
九、关于完善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优化公交网络问题
近年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以提升市民幸福感为着力点,紧扣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主要措施有:一是构建“中心区以地铁为主、公交为辅,外围区以公交地铁接驳组团式出行”的公共交通体系。2022年以来,新开及优化公交线路100多条,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100%,地铁站点200米范围内公交衔接率达到100%。二是按照《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便民服务车试点工作的通知》(穗交领〔2020〕1号),指导各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街镇与企业联动会商,大力推进便民服务车线路的开行,打通地铁等交通节点与内街内巷的“最后一公里”,现已开行便民服务车线路100多条。
十、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行车道路、停车区域的规划与建设问题
我市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充电设施方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于2022年1月11日联合印发《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林业园林、邮政管理等部门,严格落实该方案计划步骤,加强会商分析,广泛组织调查研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各领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和时间表,推进各区政府开展建设11类场所的集中充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和拟建的小区、学校、商场、企业等公共场所,城中村,高等院校、中专以上职业教育学校,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大型企业,批发商城、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公园出入口或周边区域,公共停车场,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场所等)。二是非机动车道方面,为进一步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布设,提升非机动车的通行环境,市交通运输部门从新建道路、既有道路两个方面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对于新建道路,前期印发的《广州市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试行)》,要求新建城市道路除隧道等特殊路段外,按规范要求设置非机动车道;对于既有道路,在机动车道宽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机动车道“瘦身”等改造提升措施,在满足规范前提下拓宽或增设非机动车道。2021年,我市通过“车道瘦身”等方式增设约100公里非机动车道。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印发《广州市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4年)》,要求各区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车行道和人行道适宜宽度的前提下,对非机动车出行需求较大、实施条件较好的道路,通过机动车道瘦身等改造提升措施,按“一路一策”、分三年有序地进行改造提升,尽可能拓宽或增设非机动车道。截至2022年10月中旬,全市累计完成非机动车改造提升200多公里。三是非机动车停放区方面,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广州地区创建办,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各区政府和属地街道等单位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按照“应设尽设”原则加快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工作。目前,全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容量已超过60万辆。
感谢您对广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