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珍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龙口东路(天河路端)出口50米范围单行道允许双向通行的建议》(第2023304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经综合天河区政府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研究,现状龙口东路为北往南单行2车道的支路,与天河路、龙口西路、龙口中路和天河北路等道路构成了顺时针微循环系统。龙口东路路幅较窄,不具备从2车道拓宽成3车道的条件,路缘石之间宽度为8.2米,而双向3车道的最小路幅宽度为9.95米(3+3.25+0.45+3.25)。鉴于此,如将龙口东路南侧50米范围调整为双向,一是北往南、南往北单向都只有1条车道,将加剧龙口东路右转至天河路方向的回堵程度,降低现状微循环系统的运行效率,同时南往北也非常容易被干扰溢出至天河路主线;二是天河路龙口东路交叉口东西向行人过街量较大,停车等候进入龙口东路车辆侯灯时只能等候在路口区域,对天河路五山路交叉口影响较大;三是天河路龙口东路交叉口和天河路五山路西往西掉头位距离太近,容易出现西往西掉头车辆掉头后斜插进龙口东路,有较大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不建议将龙口东路南侧50米范围内调整为双向通行道路。下一步,将继续结合现状交通情况优化周边交叉口信号,提升区域微循环运转效率,提高周边道路通行效率,同时结合区域道路改造契机深化该区域交通组织优化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