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濂泉路(先烈东路—广园东路)道路交通整治工程的建议》(第2023305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8月25日上门与你们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天河区政府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整濂泉路(北段)行驶方向,只能北往南走,只进不出的研究情况
(一)调整情况分析。经现场勘查和深入调研,你们提出的濂泉路(北段)优化调整为北往南单行,并从濂泉路的广园路口—梅东西路—永福路—广园路这样形成一个循环的方案,确有利于解决逆向行驶的问题,并将方便车辆从广园东路直接右转濂泉路至沙河批发市场。
(二)存在困难及解决思路。由于濂泉路段周边正在进行施工和道路改造工程,一是受地铁沙河站施工影响,目前广州大道先烈东路口为封闭状态,为优化周边交通组织,濂泉路(北段)即广园东路至梅东北路延长线段流向同步实施调整,实施至今运行相对平稳。因此,市公安局建议待地铁施工完毕及广州大道先烈东路口恢复交通后,再整体研究优化调整将更有利于片区交通。二是为改善批发市场周边的交通环境,目前正加快推进水荫四横路改造工程(打通水荫四横路连接水荫路),预计年底完成,届时将进一步缩短广州大道中进入沙河批发市场路程。
鉴于周边施工期间实施调整可能会增加濂泉路南段和先烈东路的交通压力,故先继续维持目前交通流向濂泉路(北段)南往北单行,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督促施工建设单位加强高峰期路段交通疏导,以维持良好交通秩序。后续,将结合你们的建议内容和地铁沙河站的施工进度,在广州大道先烈东路口恢复交通后,再对该区域的交通组织进行研究。
二、关于濂泉路(北段)增设人行专用道及非机动车专用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研究情况
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都在大力推进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工作,在符合条件的路段秉承“应设尽设”“可设尽设”的原则大力推进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目前,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已开展“濂泉路(先烈东路-广园东路)道路交通整治工程”方案设计,根据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流量较大的特点,濂泉路(北段)增设人行专用道及非机动车专用道,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积极配合濂泉路道路主管部门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做好相关职能工作。
三、关于濂泉路(南段)沿线出入口位置车行道中线处增设交通柱,避免车辆逆向行驶的研究情况
目前,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已开展“濂泉路(先烈东路-广园东路)道路交通整治工程”方案设计,根据濂泉路(南段)现状车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组织,在沿线出入口位置车行道中线处增设交通柱,避免车辆逆向行驶,同时在较宽人行道上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积极配合濂泉路道路主管部门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做好相关职能工作。
四、关于增加电子执法设备,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整个道路交通顺畅的研究情况
沙河服装批发市场区域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常的重点管理区域,该区域内部通行较为不畅是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目前,交警部门在沙河批发市场周边已设置有数个电子警察,现将濂泉路建设电子警察的需求进行记录,纳入下一阶段电子警察及交通监控建设选址范围,如符合建设标准,后续将由建设部门进行统筹建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管理与执法力度,以减少交通拥堵现象。
下一步工作,一是结合地铁沙河站的施工进度,在广州大道先烈东路口恢复后统一调整沙河服装批发市场区域的交通组织,提升区域通行能力;二是积极配合濂泉路道路主管部门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开展濂泉路(先烈东路-广园东路)道路交通整治工程,做好相关职能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沙河服装批发市场区域的管理与执法力度,以减少交通拥堵现象。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