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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12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2-07 16:4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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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20233128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1月26日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鼓励使用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问题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工作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职责从研发、生产、充电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技防措施,助推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出台方案。制定并印发《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安全排查工作方案》,依职责从研发、生产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安全技防措施,助推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加强宣贯。2023年10月26日,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参加全省电动自行车标准宣贯暨消费品工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动车商会的专家围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电动自行车有关国家标准等进行培训讲解,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三是暖企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赴荔湾、花都等区,走访广州市银三环机械有限公司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暖企服务,宣贯新国标,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过程遇到的困难。鼓励企业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续航里程、充电、安全等方面性能的研发力度,指导企业申报各类创新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四是现场督导。2023年5月25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带队赴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情况,并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出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生产,不断提升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关键产线智能化水平,切实从出厂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的产品质量管控。2023年8月11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带队赴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泰宇车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换电设施。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下,指导各区政府督促相关园区运营方、大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截至目前,我市认定的提质增效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已建设充电设施2294个,其他类型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已建设1991个,孵化器已建设83个,文化创意园已建设11个,以上合计4379个。六是解码器治理。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公安局、有关技术机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代表进行研讨,深入探讨电动自行车车速解码器治理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进一步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安全排查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支持力度,促进相关企业引进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电池制造技术加速革新,制造出更环保、安全的电池。

(二)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市安委办牵头拟制《广州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并于2023年8月15日正式印发,针对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4个关键环节,提出了20项具体任务并明确职责分工。2023年8月以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10多份相关通知、提醒函,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督促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及事故防范。2023年10月以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多次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和各区发出多份提醒函,要求迅速研究采取具体管用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市安委办牵头制定《加强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十二项硬措施”》,经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意见后作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12月正式印发,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内容。三是协调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研究制定《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1月以市安委会、市消安委会名义联合印发。2022年以来,市、区两级召开40多次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市消安委办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每月召开推进会,定期印发进展情况通报。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清理整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1.3万多辆。四是指导开展涉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各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涉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并指导各区利用典型案例面向市民群众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市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复盘研判分析会议,深刻剖析包括涉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事故在内的典型事故教训,指导各区各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下一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抓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即将出台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全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整治。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导省电动车商会出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柜及换电柜技术规范》,督促指导各区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力度和整治工作力度。二是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宣传。制作“熊出没”电动车消防安全动漫视频和3期《秒懂消防》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科普片在广州电视台、地铁站台等场所滚动播放。同时,联合市公安局、中山大学火灾实验室,现场“一比一”实景模拟还原某理发店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灭火实训演练。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执法力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疏堵结合,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工作。

二、关于有关部门统筹商业用地建设公共充电站问题

(一)关于充电设施建设

一是对于新建建筑物。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已明确规定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新建建筑物的设施建设。

二是对于既有建筑物。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参考北京、上海等城市做法,引导社会投资,市场化运营,按“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充电设施专业投资建设运营单位与充电场所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签订相关建设服务协议,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开展建设以及后期的运营维护管理。

自2023年以来,市住建、来穗、教育、工信、商务、林业园林、交通等部门分别牵头,具体由各区政府负责,广泛发动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在住宅小区、城中村、学校、工业(产业)园区、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公园、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充分利用空置场地,引进一些优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并按消防救援部门的要求在集中停放、充电区域配备好消防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充电端口57万余个,充电点6万余处。

(二)关于小区日常充电停放管理

一是加强引导。住建部门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通过广告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方式,配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文明通行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醒业主不得进楼入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二是加强管理。各区住建部门配合消防救援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日常充电、停放管理,对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后制止无效的,报消防救援、街道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会同市来穗、教育、工信、商务、林业园林、交通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更加安全和规范。

三、关于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更严格的管理问题

(一)目前广州市已经开展的电子抓拍试点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市公安局积极研究探索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的应用。一是已经与部分国内主流安防厂商开展联创工作,试点测试13套前端过车违法采集设备,目前已推广至辖区交警大队试用,待公安部明确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执法相关规定后,将加大力度推进相关非现场执法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执法手段,利用现有视频取证设备,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通过线上转线下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进一步提升执法震慑力。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研究扩大电动自行车过车及违法采集设备的建设应用范围,并根据法律法规配套工作,利用信息采集技术为电动自行车精准管理赋能增效。

(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整治方面

2023年,市公安局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摩电整治全市统一行动,全年共开展统一行动48次,查扣摩电车辆1.13万宗,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35宗。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守点管控、巡逻管控及“小兵团”作战,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闯红灯、逆行、无牌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不能通行的路段方面

2023年11月15日,我市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我市电动自行车不可通行的路段及时间。从2006年起实行的“全市全天禁行”,到现在发布《通告》的“重要干道分时段限行”,是在多次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和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前提下,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统筹考虑市民电动自行车出行需要和城市管理实际需求,不断研究、调整和优化形成的方案。

四、关于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尽力做到“机非分离”问题

为解决上路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带来的出行需求与慢行交通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市公安局、各区政府通过机动车道瘦身、协调路内停车、利用人行道富余空间、增设机非隔离护栏等多种举措,积极推进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2021年全市累计改造提升119公里非机动车道,2022年全市累计改造提升547公里非机动车道,基本完成了中心区出行需求较大、实施条件较好的主次干路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任务,既有道路非机动车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但从近年来改造实施情况看,部分区域非机动车道仍处于不完整、不连续状态,部分重点部位提升改造精细化程度不够,无机非物理隔离路段非机动车道被侵占现象严重。

针对存在问题和改造实施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市公安局、各区政府按照构建“点覆盖+线贯通”区域连续非机动车道网络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强化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网络连续性、打造出行友好非机动车交通示范片区、提升非机动车道功能品质的工作任务。2023年,已累计完成418公里非机动车道的改造提升任务。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重点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针对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工作存在的短板进行查漏补缺和品质化提升,落实新建道路配建非机动车道“同期设计、同期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逐步完善慢行交通网络。

五、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交通意识问题

2023年以来,市公安局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深化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的媒体总报道量达250篇次。二是通过广州交警“双微一抖一快”自媒体平台推送以电动自行车为主的博文、短视频、微信610条,传递安全常识和开展违法警示曝光,总阅读量超6400万次。三是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等主题宣传1000余场;推动1300多个行政村完成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一栏、一牌、一站”建设;协调在我市人流密集路口新增电动自行车宣传板1400余块;推动1100余家中小学校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协调620余家酒吧、KTV、电影院等重点场所及商圈、街镇的户外大屏幕循环投放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视频。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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