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在广州市工作的毕业生和务工人员以及商务投标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的提案》(第5089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5月2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规范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出台以后,广州市公安机关把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现场办理、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线上办理等工作流程,彻底解决了群众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难、耗时长、“折返跑”等问题。具体有以下途径:
一、公民个人申请查询可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办理
根据《规定》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其中,在户籍地申请查询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审批表;在居住地申请查询的,除上述材料外,增加居住证。本市户籍人员、暂住人员、在校国内学生以及原本市户籍人员凭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在我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2023年,我市公安机关受理非本市户籍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近11万人次,占全部办理量的28%。
公民如不符合在穗办理的条件,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也可通过户籍地公安机关网上渠道申请办理。目前,各省地市公安机关已开通了线上办证渠道,全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我市接受犯罪记录查询申请的网点多用时少
广州市已于2021年6月底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跨省通办、全流程网办。公民个人申请查询本人犯罪记录情况,既可通过“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现场办理,也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线上申请。目前,全市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均接受公民个人的现场查询申请,能够当场办理的,现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当场办理的,及时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除外)。建议有紧急需求的申请人到所属派出所现场办理当场出证。
申请人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线上申请的,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邮政速递(邮政收费省内18元/件、省外20元/件)、发送电子邮箱等3种途径接收证明。全流程网办以来,办理无犯罪记录的时间逐年缩短,大大减少了群众办理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单位申请查询的,可到单位住所地派出所申请。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问题
2021年12月,公安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站公布了该规定及我省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广州警方也积极通过市、区两级自媒体矩阵宣传新规定。据统计,我市无犯罪记录申请办理数量逐年增加,线上办证占总受理量的97%,办证便利度提升明显。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各行业依赖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相关人员背景,造成无犯罪记录证明使用泛滥的情况。根据《规定》,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且对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公民个人申请在一年内超过3次的,需提供办证理由。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滥用。
为了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无犯罪记录申请及使用,市公安局将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存在问题,争取由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覆盖面更高、受众更广的系列宣传活动,以缓解无犯罪记录证明“过度泛滥”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