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德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部门协同优化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第504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19日通过电话、微信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控制电动自行车上牌量问题
2019年,国家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进一步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该规范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等特性和使用说明都进行了标准规定。同时,对于日常中最常提及电动自行车的定义、驱动方式,以及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的要求,例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以及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等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因此,对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出台标准,国家已经明确了相关技术标准。
关于您提出的考虑电动自行车合理容量,科学控制电动自行车上牌量的建议,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工作要求,我市于2021年出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对于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实施登记上牌管理。政策实施以来,市公安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监测我市道路运行情况,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下一步,将充分考虑我市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以及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对控制上牌量进行相关政策研究。
二、关于建设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设施及明确限行区域问题
为解决非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带来的出行需求与慢性交通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一是出台《广州市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试行)》,明确新建及改造城市道路设计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空间大小,合理组合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绿化带、设施带等要素,强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慢行系统建设要求,构建“安全、连续、方便、舒适”的出行环境。二是根据“因地制宜”“一路一策”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在不影响机动车交通和行人正常通行前提下,指导监督各道路管养单位通过压缩机动车道宽度、协调路内停车、利用人行道富裕空间等措施,尽可能恢复和扩宽非机动车道。2021-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1150公里非机动车道提升改造,2024年全市将持续推进200公里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
2023年11月,我市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对市中心区部分重点路段实施分时段管理,明确我市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和时段,在综合各方出行群体需求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适当的通行管理限制,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秩序。
三、关于严格道路行驶规范,创新执法系统问题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的治理力度,今年起,市公安局在全市各区启用91套RFID双基采集设备,抓拍采集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上线以来,共审核上传违法并发送短信160.8万余宗。同时,创新推出云端办系统,将电子警察非现场抓拍的违法行为转为现场处置,推进电动自行车非现场转现场执法,解决只警告不处罚缺乏震慑力的问题,提升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业务处理效率,有效规范驾驶人的安全文明驾驶行为。
四、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市公安局积极宣传引导非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法出行,保持持续升温宣传态势。2024年,围绕非机动车乱象治理、典型事故案例、电动自行车限行措施、非机动车礼让公交车辆停靠站点等工作,组织新闻媒体采访、发布新闻稿件超40场次,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正面报道超220篇次;通过广州交警“双微一抖”自媒体平台发布相关视频、文章超800篇次。同时,依托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广州各区特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实线下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2024年开展“七进”宣传活动超500场次,在600余个公共交通、娱乐场所播放交通安全公益视频,在全市人流密集路口有序设置1000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板;各区、各街(镇)同步组建交通志愿者队伍、发放宣传资料、社区微信群推送信息、举办交通安全宣传讲座、上门入户走访等举措,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成效。
依托市大整治办平台,以及市外卖电动自行车行业联合管理工作专班,我市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以及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电动自行车宣贯教育和行政督导工作,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小区广告屏、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配合职能部门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文明通行知识。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