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回到顶部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通知张名广驾驶人前来注销驾驶资格的公告

时间:2024-12-09 21: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您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以上注销条件,需要办理注销,依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请您三十天内到车管所申请注销,逾期不申请的,由车管所注销并公告您的驾驶证作废。如有异议的,可向车管所提出。

  通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1

张名广

440171491029

44X0085183331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9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