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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公告

时间:2025-01-06 18: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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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侦办各类案件中扣押的涉案财物,根据案件侦查需要,现需寻找涉案财物相关持有人或权利人前来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已通知仍未前来处理或原主不明的涉案财物进行公告(详见附件),请相关财物持有人或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财物有效凭证,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对财物进行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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