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记分分值告知公告如下:
违法行为人姓名 | 驾驶证档案编号 | 违法时间 | 交通违法行为 | 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 记分分值 | 处罚依据 |
庞德伟 | 520101141236 | 2024年5月31日07时38分 |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9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拟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 | |
刘礼开 | 440170204524 | 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谢栓成 | 331007366809 | 2024年03月25日00时29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刘全明 | 511301548225 | 2023年09月27日16时21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刘鹏波 | 441800259057 | 2024年08月21日23时02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案涉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给予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以上各项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案涉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罚款3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 | |
何善国 | 441202128650 | 2023年04月25日20时24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胡志平 | 440174786268 | 2024年09月22日03时03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苏柱常 | 440170457228 | 2024年03月07日20时29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肖俭龙 | 230310223713 | 2024年01月27日00时09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
陈强新 | 440173101570 | 2024年04月28日07时38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拟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以上各项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案涉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 | |
危耀勋 | 440130159981 | 2024年04月23日21时32分 |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 拟对其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请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