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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新增5套违法停车车辆拍摄取证“电子警察”通告

时间:2025-03-01 09:17 来源:本网 访问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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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新增了5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该批新增的设备将于2025年3月24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荔湾区5套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序号

设置地点

设备启用时间

监控对象及行为

法律依据

1

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崇文四路(北往南方向)路段

2025年3月24日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

2

荔湾区彩虹街道周门西街2号(周门西街至石路基)路段

2025年3月24日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

3

荔湾区花地街道芳村大道中302号(花地社区医院)对出辅道路段

2025年3月24日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

4

荔湾区石围塘街道新基一街18号路段

2025年3月24日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

5

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翎路(广钢幼儿园至培真路)路段

2025年3月24日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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