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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通知纳日苏等驾驶人前来注销驾驶资格的公告

时间:2025-03-01 09: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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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您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以上注销条件,需要办理注销,依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请您三十天内到车管所申请注销,逾期不申请的,由车管所注销并公告您的驾驶证作废。如有异议的,可向车管所提出。

  通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1

纳日苏4401733533694430056557126

2

郭志剑4401862772354480109565231

3

刘嘉伟4401708417264470121522719

4

何开强4401711754254460700023423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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