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近年执法办案中,依法对有关涉案财物清理,现对已批准退还、发还的涉案物品、保证金,由于当事人未能到案核实办理相关手续;无法通知当事人未有处理的涉案财物作出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核实办理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附: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处理涉案财物公告清单 (联系人:朱警官,联系电话:18665668866、02083127379) | ||
序号 | 公示内容 | 联系电话 |
1 | 韩某滨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中,2023年8月31日我局已批准退还韩某滨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朱警官18665668866 |
2 | 王某福涉嫌诈骗一案中,2024年8月7日我局已批准退还王某福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朱警官18665668866 |
3 | 朱警官18665668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