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侦办的胡*玲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47000002023066029),冻结涉案账户62153403017****1803(户名:文*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亭林支行),冻结金额40050.23元。现被害人胡*玲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胡*玲办理资金返还24018.12元,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四中队办理。(联系人徐警官,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67号,电话:020-83117075)。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