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南源派出所侦办一宗盗窃案,嫌疑人卜某于2021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需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因卜某登记的电话号码已停用,无法查找有效的联系方式,导致取保候审保证金至今未作退还处理。请卜某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南源派出所办理认领,逾期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刁警官,蔡警官,联系电话:81941883
我局南源派出所侦办一宗盗窃案,嫌疑人卜某于2021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需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因卜某登记的电话号码已停用,无法查找有效的联系方式,导致取保候审保证金至今未作退还处理。请卜某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南源派出所办理认领,逾期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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