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黄埔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三项、第二十三项,现向社会集中公示2024年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