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越秀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越秀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陈铭楷、张志雄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越秀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1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510040。
附件:
1、陈铭楷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张志雄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越秀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