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侦办的韩某媛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户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公支行账户6214******063685(户名:王某),冻结金额398765元。现被害人韩某媛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韩某媛办理资金返还394286元人民币。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金花派出所办理。
联系人:张警官、林警官
联系电话:020-81074706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3号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金花派出所。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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