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侦办的090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案件编号:A440103************6003),嫌疑人游某辉于2025年9月5日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协助调查,该案中扣押3台手机(绿色苹果iPhone、黑色苹果iPhone、蓝色苹果iPhone),因上述3台手机嫌疑人称不是自己的,故经办单位至今无法联系到物主及相关人员。现请物主在网上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华林派出所办理领取,逾期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陆警官、周警官,联系电话:020-81850593,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北路17号。
特此告示。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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