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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蔡林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时间:2026-08-31 11:22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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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穗南府办规〔2025〕12号)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港湾派出所申报的蔡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34684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附件:蔡林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广州市南沙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蔡林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6年8月13日10时许,南沙天后宫景区海边正值涨潮,水下暗流涌动,离岸水流急促。景区保安蔡林在海边巡逻时,接群众报有人落水的险情后立即赶赴现场。蔡林到场发现落水人员躯体基本没入水中,仅少量体表部位露出水面,受海浪影响,不断被冲向外海,溺水风险极高。蔡林自幼熟悉水性,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向班组上报现场险情、申请后方支援,来不及取用救生圈、救生绳等救援装备,立即涉水入海开展紧急施救。

  施救过程中,海面风浪持续冲击、水流阻力较大,蔡林全程逆流破浪向落水者位置靠近。抵达后发现落水人员无明显肢体挣扎、反抗动作,状态萎靡。为避免落水者再次呛水、窒息遇险,蔡林主动潜入水中调整施救体位,从落水者身后完成近身托举,全程稳固当事人身体,确保其口鼻持续露出水面、保持正常呼吸。固定稳妥后,拖拽落水者向岸边安全区域回游,全程依靠自身体力完成徒手施救,最终成功将落水人员转移至浅滩可站立的安全水域。

  蔡林主动入水救人,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成功挽救了群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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