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0月8日0时起,广州市“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调整为各区公安分局实施,原办理方式不变,办事结果在企业属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窗或综合窗口领取。此前提出申请的,请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36窗领取办事结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