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石围塘派出所办理三宗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依法扣押涉案物品一批,其中包括:
(一)2016年3月18日12时许,民警在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客运站一辆粤SB8480大货车上查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adidas”服装9510件。
(二)2016年09月22日下午,在广州市荔湾区岭海街华大物流公司中南万伦仓库内查获三十包白色袋包装的涉嫌假冒阿迪达斯公司和彪马公司商标的足球运动服(阿迪达斯商标服装6250套、彪马商标服装1250套)。
(三)2018年9月28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大街12号查获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NIKE”、“adidas”“FILA”品牌的鞋子总共4230双(103箱)。
经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为明确所有人,请上述物品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购销凭证等有效证明到我局核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杨警官、蔡警官,联系电话:020-8158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