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2019年7-9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一条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333号)第三十四条,现对粤AQ8977X小型汽车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等情形的,予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附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2019年7-9月)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