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BANI BIO ABDOU FANASSE(男,1997年2月17日出生,贝宁国籍,持第B0544853号贝宁护照)所持08548901号签证宣布作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TRAN THI PHUONG AN(女,1994年10月11日出生,越南国籍,持第C0801435号越南护照)所持09289369号签证宣布作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PHOCHAKHUM PITIWAT(男,1992年5月6日出生,泰国国籍,持第AB3201671号泰国护照)所持09780400号签证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