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我局办理的何某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65300002018070004),经我局查实,何某某被诈骗的160000元确实是转至嫌疑人顾海明的建设银行账号6217003100008289067.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该涉案账号进行了冻结。现冻结账号内有资金208649.35元,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对被害人何某某涉案资金予以返还。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请与该涉案账号有关的受害人于三十日内到我局林和派出所办理报案的相关事宜。(联系人:黎警官,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183号,电话:38810980)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