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队办理的广州美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目前正在移送起诉阶段。为保障该案全体受害人的利益,请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报案登记的受害人,自2018年1月25日至2月底,携带合同、收据等相关资料前来我支队(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26号)补充报案登记。提供的资料及申报的损失必须真实,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2018年1月24日
我支队办理的广州美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目前正在移送起诉阶段。为保障该案全体受害人的利益,请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报案登记的受害人,自2018年1月25日至2月底,携带合同、收据等相关资料前来我支队(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26号)补充报案登记。提供的资料及申报的损失必须真实,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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