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BABAEIANARESTANI BEHNAZ(女,1984年9月21日出生,伊朗国籍,持第H33465701号伊朗护照)所持08392643号签证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01月0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BABAEIANARESTANI BEHNAZ(女,1984年9月21日出生,伊朗国籍,持第H33465701号伊朗护照)所持08392643号签证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