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我分局经办的SALMAN . ASHRAF被盗窃案已经办理终结。
截止案件办理终结,我分局未发现扣押犯罪嫌疑人罗兴章、罗浩的两张羊城通卡与本案有关。现依法将该两张羊城通卡发还给罗兴章、罗浩。
因罗兴章、罗浩联系方式及住址发生变动(2018年7月13日已经通过挂号信寄往其户籍地址的方式书面告知),无法联系。截止今日,罗兴章、罗浩亦仍未联系我单位。
请罗兴章、罗浩于此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二大队办理物品发还手续,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83号,电话:020-83127656。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