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经办的黄椿泰系列诈骗案, 现已办结。根据法院判决,现依法将扣押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发还给黄椿泰。
因黄椿泰联系方式及住址发生变动,截止今日,我单位仍无法联系到黄椿泰。
请黄椿泰于此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办理物品发还手续,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83号,电话:020-83127656。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二O一八年八月六日
我分局经办的黄椿泰系列诈骗案, 现已办结。根据法院判决,现依法将扣押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发还给黄椿泰。
因黄椿泰联系方式及住址发生变动,截止今日,我单位仍无法联系到黄椿泰。
请黄椿泰于此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办理物品发还手续,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联系人:王警官,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83号,电话:020-83127656。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二O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