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RAZZAQMD ABDUR(男,1996年2月15日出生,孟加拉国籍,持第BJ0742779号孟加拉护照)所持08924662号签证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8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