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我分局经办的许英斌被盗窃案已经办理终结。我分局现依法对本案被取保候审人徐斌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穗公地取保字[2015]00019号,穗公地收保字[2015]00019号)。
因徐斌联系方式及住址发生变动(原联系方式15817339360为空号,2018年5月11日已经通过挂号信寄往其户籍地址的方式书面告知),截止今日,徐斌仍然没有及时向我单位报告。我单位经办民警至今无法联系其本人。
请徐斌于此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二大队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王警官,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83号,电话:020-8312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