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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2018年下半年招聘交通辅警公告

时间:2018-07-05 01:33 来源:交警支队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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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有志于维护广州交通公共秩序稳定,具有良好体能技能,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人数:男性150

(三)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热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参加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要求: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187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男性1840周岁(即1978年7月1以后出生)

3、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4、优先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本人准驾车型E(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收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6、工作岗位统一调配:本次招聘初任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广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单位范围内安排。

二、报名

(一)时间:2018年 7月5 日至 7月 13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地点: 

广州市车辆管理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车辆管理所大门值班室。

越秀大队: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426号

海珠大队: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8号。

荔湾大队: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1号。

白云一大队: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888号。

白云二大队: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79号。

天河大队: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11号。

高速一大队:广州市增槎路461号。

高速二大队:广州市北二环高速石湖收费站出口。

高速三大队:广州市新塘街道广深高速大观出口旁。

环城大队:广州市广园西路340号。

高速五大队: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202号。

3、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计划生育证明、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书一并携带(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请自备复印件,无法提供的资料可在入职体检时后补)。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必须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环节。总成绩满分10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评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项目及标准:1、俯卧撑(男)20个;2、立正站立30分钟为合格;3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项目12、3全部合格为体能测试合格。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计算机实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交通安全常识。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以总成绩高低顺序,分别按男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使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年收入不低于50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食宿自理。

招聘公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等将在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公布。报名咨询电话:83112489。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 7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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