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 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穗公〔2013〕88号)的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对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审计,截至2016年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政专户拨入支出账户合计25,000,000.00元,其中: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00,000.00元,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及一次性困难补助基金5,000,000.00元。截至2016年底实施救助资金总额合计7,092,395.8元,其中:垫付抢救费4,709,705.8元,垫付丧葬费212,690.00元,支付一次性困难救助资金 2,170,000.00元。2016年实施救助资金总额合计1,280,426.52元,实施项目数据如下表:
实施项目 |
2016年 |
|
宗数 |
金额(元) |
|
垫付抢救费 |
26 |
1,121,931.52 |
垫付丧葬费 |
15 |
58,495.00 |
一次性困难救助 |
2 |
100,000.00 |
合计 |
43 |
1,280,426.52 |
截至2016年底实施追偿归还救助案件共17宗,总金额为666,251.61元。其中:2016年实施追偿归还救助案件共8 宗,(其中1宗为2015年部份还款),总金额为194,312.33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