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YODKAN CHANIDA(女,1995年1月9日出生,泰国国籍,持第AB2470663号泰国护照)所持100383619号签证宣布作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对ADAM ISMAIL UMAR(男,1996年3月12日出生,尼日利亚国籍,持第A10126296号尼日利亚护照)所持100521104号签证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