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涉案财物处理公告 我局在近年执法办案中,依法对有关涉案财物清理,现对已批准退还的涉案保证金,由于当事人未能到案核实办理相关手续;无法通知当事人未有处理的涉案财物作出公告,请相关当事人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核实办理手续,逾期无人办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特此公告 附: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处理涉案财物公告清单 (联系人:卫警官,联系电话:19966290149、02083118612) | ||
序号 | 公示内容 | 警官联系电话 |
1 | 龙某青涉嫌抢劫案,龙某青于2013年12月25日被我局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一千元。2014年3月14日我局已批准退还保证金一千元。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卫警官19966290149 |
2 | 白某泉被诈骗案,嫌疑人陈某华于2019年11月22日被我局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一千元。2020年11月17日我局已批准退还保证金一千元。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卫警官19966290149 |
3 | 白某泉被诈骗案,嫌疑人张某军于2019年11月22日被我局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一千元。2020年11月17日我局已批准退还保证金一千元。请相关人员前来我局办理领取手续。 | 卫警官19966290149 |